一、諧波的定義
在我國電力系統中,標準交流電的波形為正弦波,基波頻率為50hz,當標準電流流經非線性負載時,會產生頻率為基波和一系列不等于50hz的正弦波疊加的畸變波形,這些一系列不等于50hz的正弦波則稱之為諧波,常見諧波主要有3、5、7、11、19等奇次諧波。
二、諧波來源
一是發電源質量不高產生諧波
二是輸配電系統產生諧波
三是用電設備產生的諧波
其中用電設備產生的諧波最多。非線性用電設備主要有四大類:
電弧加熱設備:如電弧爐、電焊機等。
交流整流的直流用電設備:如電力機車、電解、電鍍等。
交流整流再逆變用電設備:如變頻調速、變頻空調等。
開關電源設備:如中頻爐、彩色電視機、電腦、電子整流器等。
三、諧波的危害
(一)加大線路損耗,影響線路的穩定運行和供電質量,增加電力運行成本
(二)加速設備老化,縮短設備使用壽命,甚至損壞設備
(三)引發供電事故,危害生產安全與穩定
(四)引起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誤動作,使電能計量出現混亂
(五)對用電設備產生危害,降低產品質量
(六)對通信設備和電子設備會產生嚴重干擾
四、諧波的治理
諧波的治理方法有三種:無源濾波、有源濾波、無功補償。目前,治理諧波的主要方法就是在諧波源處安裝濾波器,就近吸收諧波源產生的諧波電流,現在廣泛采用的濾波器為無源濾波器。
五、相關規定
按照《供電營業規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電網公共連接點電壓正弦波畸變率和用戶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不得超過國家標準GB/T14549-93的規定。用戶的非線性阻抗特性的用電設備接入電網運行所注入電網的諧波電流和引起公共連接點電壓正弦波畸變率超過標準時,用戶必須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否則,供電企業可中止對其供電。